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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与诈骗如何区分?

来源:http://www.wzylaw.com/products_article?goods_id=484   发布时间:2023-11-27

《刑事审判参考》【403号】王贺军合同诈骗案--以签订虚假的工程施工合同为诱饵骗取钱财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诈骗行为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诈骗行为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履行是此罪区别于诈骗罪的一个主要客观特征。我国的合同法规定了多种类型的合同,但并非任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都构成合同诈骗罪。这是因为,从合同诈骗罪的客体出发,合同诈骗罪处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是立法设立该罪以专惩此类犯罪的初衷,因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存在于合同诈骗罪保护客体的范围内,能够体现一定的市场秩序,才能满足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要求,这种诈骗行为也才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而与这种法益无关的收养、 婚姻等身份关系协议、赠与等合同均不是合同诈骗罪中所指的‘合同’,以这些合同为内容进行诈骗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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